七成“蝇虎”轻刑化在警示什么?
七成“蝇虎”轻刑化在警示什么?——两会随笔之十一江锡钰据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介绍,现在查处职务犯罪,贪贿涉案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基本都是缓刑。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判处职务犯罪,免予起诉或者适用缓刑的,大概占到全部职务犯罪案件的70%,也就是说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务犯罪轻刑化。(3月12日《新京报》)支持薛江武做出“2/3以上职务犯罪轻刑化”这一判断的,不仅是这些免予起诉和缓刑的“苍蝇”,据薛江武介绍,按照法律规定,贪贿10万元以上,就应该判刑10年以上了。而在实践中,贪贿几十万、几百万,基本上也是判10年以上。而涉案金额在几千万、上亿的,也差不多是无期徒刑。
这也就是说,不仅“苍蝇”被轻刑,“老虎”同样被轻刑。佐证薛江武观点的,还有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臧世凯,他最近关注了3个发生在不同地区的案件:第一个,受贿10万元,而且只受贿这一笔,被判了10年;第二个,受贿514万元,被判14年;第三个,受贿金额为300多万,判了10年。臧世凯说的这后两个“老虎”案子,明显的是轻刑化了。从比例来看,差不多也占到了七成。事实上,如果按照国家贪贿10万判10年的规定来衡量的话,七成“蝇虎”轻刑化还只是保守的估计。
对“苍蝇”、“老虎”的从轻发落,毫无疑问是对职务犯罪的纵容,甚至是对人民的嘲弄。一些贪腐几百万,上千万的“老虎”,不仅从轻量刑,而且通过假立功,假悔过,没过几年就出了牢房,又开起豪车,住进别墅。类似的报道不断见诸报端,对群众看待反腐的信心,无疑是很大的伤害。
加大反腐力度,不能光指望纪委,要形成不敢贪的高压,主要还得靠纪委移交后的司法处置。如果司法处置轻刑化,那只会加大纪委的工作压力,苍蝇扑脸,老虎乱窜。今天打不完的苍蝇,可能就是明天的恶虎。职务犯罪的成本如此之低,贪腐几十万,不仅不要进牢房,甚至连公职都丢不了,那不就“不贪白不贪”吗?
前年的两会上,菏泽市委书记有一句名言:“如果贪50万就死,肯定没有这么多职务犯罪”。如今,不仅贪50万死不了,500万,5000万也死不了了。既然几千万上亿的贪腐都死不了,那“弄个几十万”,不出事,巧了,出了事再花钱摆平,就成了很多官员的政治赌 博。从这个角度讲,对贪腐“蝇虎”的轻刑化处置,不是保护了干部,而是害了一大批干部。
对“蝇虎”轻刑化发落的现实在警示我们,必须尽快建立起完善的统一的惩处职务犯罪的司法机制。对收受好处,有意轻刑化职务犯罪分子的法官必须追究责任,对贪腐几千万不判死刑,贪腐几十万却判缓刑的案件,必须通过媒体向公众说明原因。同时,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抗诉等法律手段的作用,尽快改变由于“蝇虎逍遥”带来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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