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不惊人死不休
语不惊人死不休作者:半醉汉
一个牙牙学语的孩子,我们要教他学话。稍长,要教他自己穿衣吃饭。再稍长,就教他学习各种知识。随着孩子的成长,大人对他的要求,越来越严、越高。待孩子能够自律、自立的时候,家长就可以放心地让他步入社会。
你见过一个正常的家长,教育一个正常的小伙子,叫他不要偷别人的东西吗?你见过一个正常的家长,教育一个正常的大姑娘,叫她不要再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吗?
估计我们都没见过。
因为对一个成熟的人,你可以对他鼓励、鞭策、提醒、甚至警示,但你不需要对他再进行初级的启蒙教育。
譬如,我们不需要教一个健全、正常的青年,如何洗脸,怎样使用筷子。
所以,当我看到重庆市江北区对党员干部发布的十条禁令,我被雷倒了。
这十条禁令,除了严禁在“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决策部署上打折扣”这一条说得过去外,尚有严禁“传播‘黄色’信息”;有严禁“借机敛财”;有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有严禁“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有严禁“用公款旅游、健身、娱乐”;有严禁“对服务对象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有严禁“工作时间玩游戏、炒股、看电影”;有严禁“赌 博”;以及严禁“涉足色情场所和偷情”,等等让人瞠目结舌的禁令。
之所以让人瞠目结舌,就是以上种种不能为人容忍的行为,在这些人身上已是司空惯见,单位领导不发文严禁,已经无法杜绝。
须知,这十条禁令的对象,是我们国家机关的党员干部。
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吃喝嫖赌贪”五毒俱全,这是一个什么样的落差?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本来就是天方夜谭,公职人员工作,为的是养家活口,过日子有保障。奉公守法完成任务,就是个合格的公务员。你要他“为人民服务”,还要他“全心全意”,可能吗?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最直接的嘲弄,就是这个“十条禁令”。
想到去年中纪委监察部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严禁利用节日期间买官卖官的通知,不能不被雷倒。难道买官卖官的行为就一定不会在平时出现?抑或节日之外就可以买官卖官了?
最近,又有2014最雷人语言横空出世。据悉,长沙王亚军检察官在公堂上咆哮:“这是法庭,不是讲法律的地方。”听到这振聋发聩的声音,我真如醍醐灌顶,在半醉状态下一下就清醒了。我一直以为,法庭是个讲法律的所在,至此,我方明白原来那是我们外行的认知。人家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就不会被表面的现象迷惑,知道实质。
清醒之后,我很为这个率真、诚实的检察官担心,你这不是泄露国家机密么?估计此人,祸不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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