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je123 发表于 2014-8-17 23:50:40

打工者风流的背后

打工者风流的背后

原创:庞祝君

   5月6日下午,姜山派出所门口,一个矮小的小伙子一直在转悠。差不多一小时后,他像是下定了决心,走进派出所大门。他说他姓张,贵州人,在姜山打工。前一天,他经过姜山某洗头房,一个打扮妖艳的女子拉住了他,说洗头房刚开,价格便宜。“我们的服务周到,进来看看吧。”小张跟老婆长期两地分居,被说得有些心动。洗头房里只有一个姑娘,十七八岁,蛮青涩。小张想了想,点了服务。服务一完,他准备结账走人,没想到姑娘“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流着眼泪求他:大哥,你救救我!姑娘姓刘,河南人。她说前段时间在东阳打工时认识了一个男人,两人聊得蛮好。男人说,可以帮她介绍工作,一个月3000多元。小刘信了,然后就被骗进了姜山这家洗头房。第一天上班,她被迫接了两个客人。小刘不想做,哀求洗头房老板放她回家。老板不肯,恶狠狠威胁她,看她看得更紧。白天,洗头房一位男店员监视着她,晚上,有个女子跟她睡在一起。小刘看小张长相老实,忍不住求助。小张非常非常为难。他既害怕洗头房老板的报复,又害怕报警后自己嫖娼行为败露。但是眼看面前姑娘这么可怜。他犹豫了一晚上,第二天,又去了一次洗头房。出来后,他在姜山派出所门口转圈,转了好久,终于进去报警。一开始,他隐瞒了嫖娼的事实。不过,民警把小刘解救出来后,小刘一五一十地全交代了。张某被行政拘留十天。小刘被民警安排送回老家。民警黄警官说,“我也是头回碰到这样的嫖客。因为有立功表现,处罚也酌情减轻。张某两次嫖娼,正常的话应该拘留十五天。”目前,洗头房工作人员因强迫卖淫罪被刑事拘留,洗头房老板、拐卖小刘的男子还在逃。(2014年5月9日,都市快报通讯员黄海岳、记者夏裕)

看了这则新闻,我想了很多问题,因为从这个新闻里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信息:打工男子小张出于好心,找小姐服务之后报警解救了被拐卖来哪里卖淫的女孩小刘,但他却遭到行政拘留10天,他的这种行为该不该被拘留?出外打工的丈夫寂寞无助的时候该怎样解决自己的生理需求?他的这种行为刺痛了谁的神经?背后有多少鲜为人知的故事?
抛开法律方面的问题不说,我们说说生理方面的问题。
首先,他的这种行为刺痛了他妻子的神经,如果他妻子知道他这档子事,肯定会有所反应,或是吵架打架,更甚者是离婚,一个家庭说不定就因此给毁了。
目前,我国农村出外打工的劳动力逐年增加,其中已婚的打工者占很大比例。由于他们长期跟配偶分居,对异性在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以及生理等方面存在着强烈的需求。
就男民工而言,一方面,由于上班时间长、接触面较窄、工资收入低、就业行业的男女比例失调。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管理和文化建设的不足,以及社会人文关怀的欠缺,打工群体的精神情感成为困扰他们的首要心理问题。
在一次调查中,所调查的68位打工者中有17位已婚,他们有超过2/3的人感到有强烈的性压抑,超过半数的人采取“自我压抑”的方式解决性问题,有的还习惯与熟悉或心仪的陌生异性发生性关系幻想。大部分人在晚上下班的空闲时段里,会选择看带性描写的书刊或街头小报来打发时间。30名被访者已经半年以上没有过性生活,其中7人1年、5人2年以上、11人半年、8人3个月没过性生活,还有9位未婚的受访者但又时常想入非非的说自己想但从没过过性生活。一位男性因为长期不跟妻子过性生活,导致妻子跟一台湾老板出轨,最后离婚,但他很爱自己的前妻,经常是半夜做梦而且多数是幻想着跟前妻温馨的事情,别人给他介绍对象,多漂亮的他都看不上,心还是在前妻那边。
由于长年在外打工,许多已婚男民工常都有找小姐的念头。因为长年在外打工,传统的一年左右才能回一趟家,他们的生理需求自然无法解决。受访民工有4成已婚男性坦陈自己曾找过小姐,而且对象都是街边女、发廊女。在一家工厂里做管理的方工说,厂里有不少男性,几乎都是月光族,钱都用到哪儿去了呢?除了生活必须品外,他们只要拿到钱,就到成中村的街边去“吃快餐”(找小姐),尽管哪些小姐上了年纪也没什么姿色,但她们的价格都很便宜,几十元就可以了事。今年37岁的老吴说,工厂里上班不是人干的,伙食也不好,身体不是很棒,但男人总是有需要的时候,有时实在是顶不住了,晚上洗个澡就出去街边寻找,看到长相过得去的就解决一下,这在我们这些上了年纪男人中间老说不是什么秘密的事情,因为你找个相好的不仅要时间,而且要钱,最起码你要给人家买衣服请人家吃饭嘛,时间长了有了感情就会影响自己的婚姻和家庭,所以,他们有钱了就出去“吃快餐”,只要安全措施做好了,就不怕有什么后遗症。
其次,他的这种行为刺痛了社会的神经。因为,中国男人特别是这些已婚的出外打工的兄弟在农村被“三农”的诸多问题困扰,到城里也被住房、教育、社保医疗、三农、就业、环境等问题挤压得喘不过气来,为了生活,面对着来自社会的各种压力,他们却连碰妻子身体的机会都没有,于是就小姐发泄。
近年来,我国农村离婚率、家庭暴力和刑事案件比以前有明显上升的趋势。这些问题有不少来自出外打工和在家留守的家庭,而且大多数都是因为感情问题。导致这些问题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认为主要原因是“打工与留守”关系的问题。我认识一对夫妻,本来俩人的感情很好,丈夫到南方打工一年多没回家,妻子在家找了个相好的,丈夫知道后,决定偷偷回家捉奸,那天晚上他回到家,挥刀朝与妻子同床的情敌砍去,如果不是那男的跑得快,就酿成命案了;有一个男人到外地做建筑工,几年后做了包工头,几乎不回家,也很少与妻子联系,原来他包了个二奶并生育了孩子……
诸如这些,都与丈夫出外打工和妻子留守在家有必要的联系。
总之,合法和道德的生理需求是建立在婚姻基础之上的,在外打工的已婚男女在婚姻之外选择情感抚慰是个普遍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这样的社会问题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怎么就可以视而不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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