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je123 发表于 2015-3-15 16:40:17

真的不存在选择性反腐?

真的不存在选择性反腐?

作者:于伏海
    社会上对“选择性反腐”的理解是,有的官员腐败了,要反,有的官员腐败了,不用反,也就是,“看人下菜”。这种现象存在不存在,不容易判断,从一个角度看,可能存在,从另一个角度看,可能不存在。流行的观点是,人人都是贪官,为什么只反张三不反李四,相关部门的答复是,反张三,是因为已经掌握了张三的贪腐证据,不反李四,是因为没有证据证明李四有腐败。可是,到底是不是因为证据的问题,相关部门不会告诉你真实情况,非相关部门和人员也无从知道是不是证据的问题。总之,”看人下菜“的观点,最容易迷惑众人了,因此,判断存在不存在选择性反腐,不能依据“看人下菜”的理论。
    笔者认为,判断存在不存在选择性反腐,应该从是不是对一些容易导致腐败的制度进行反腐来判断,有些制度可以说就是合法的腐败,但是这些制度却得不到清理,反腐机构也不采取任何措施,反腐机构往往以抓了多少贪官、抓了职位多高的贪官标榜自己在反腐,这就是选择性反腐。
    第一,立法机构开会,参会的不是官员就是老板,再不就是明星,立法专家哪去了?如果认为现在搞直选有困难,那至少通过考试来选拔立法专家总可以吧?立法机构没有立法专家,这就是腐败,他们不反。为什么这是腐败呢?因为官员、老板和明星参与立法,不可能制定出良善的法律,柴静的《穹顶之下》可以证明这一点。立法机关和立法制度的这种腐败,直接或者间接导致其他机构和制度的腐败。
    第二,行政机关的腐败制度更多。柴静《穹顶之下》播出后,北京准备征收扬沙扬尘费;计划生育法规定要征收社会抚养费;甚至有人买房需要开一个无房的证明,开无房证明本来就很腐败了,可是要开这个证明,也得缴费;征收房屋土地,县一级政府就可以强制征收,就可以强拆房屋,这就是腐败制度。这些腐败制度,媒体关注到的,他们多少改一改,媒体不关注的,就继续腐败着。暂住证制度、准生证制度等等,也是贪得无厌的制度。
    第三,司法机关的腐败制度也不少。司法机关人员有几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为什么没有获得国家司法资格就可以从事检察和审判工作?这就是腐败,没人反。形同虚设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很腐败,没人反;审讯嫌疑人,不容许律师在场,很腐败;官员涉嫌犯罪,司法机关居然不是第一个介入处理的,司法机关居然不去争取,还为之鼓掌,说什么这是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这得腐败昏庸到什么程度!
    第四,媒体、出版等文化机构,歌功颂德的可以平步青云,揭露问题的,会被整肃,多么腐败,没人反。特别是网络媒体,一篇负面报道出来,在所谓正能量的思想指导下,疯狂删除负面的跟帖,留下拍马屁和和稀泥的跟帖,甚至直接关闭评论。这已经成为这些机构及其主管机关的制度,不管是成文还是不成文的,似乎都得到了最上层的默认。闭目塞听,腐败透顶!
    第五,特别严重的是存在着许多腐败的法律制度,比如,寻衅滋事罪,什么都可以往里装,许志永博士上街要求官员公开财产,就是寻衅滋事罪;比如,泄露国家秘密罪,对于什么是国家秘密,没有严格的规定,社会呼吁也不听;再比如,煽颠罪,也很腐败,没有特别严格的限制,说你煽颠罪,你就煽颠罪。这些刑法制度,成了政府或者执政党控制言论的重要手段,不够腐败吗?
    第六,绝大多数公民要求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中国政府以各种理由推脱,这是最腐败的;工人要求建立独立工会,也被无理拒绝;不允许自然人举办民营媒体;等等。
    如果不反掉上述腐败制度,抓多少贪官也难以对腐败透顶的状况有多少改观。而且,明白人都能看得出来,腐败——反腐败——腐败——反腐败,已经成为腐败制度得以延续的法宝,为了证明反腐败的决心,反腐机关拼命地向人们展示抓了多少老虎打死多少苍蝇,监守自盗本来就很丢人,可是,他们还要把这丢人的事,昭告于天下,为何?迷惑人也,向天下证明他们是为民反腐的最伟大最光荣最正确的宇宙真理掌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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