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je123 发表于 2016-10-1 22:26:18

你有什么资格说嫖娼龌龊

你有什么资格说嫖娼龌龊 文/汪刚强 http://images.blogchina.com/artpic_upload/w/a/n/wanggangqiang/14528585684416.jpg
因为写了篇文章讽刺记者拍警方抓嫖,被几个哥们乒乒乓乓一番狂扁,感觉自己太肤浅,索性又写了篇文章,大标题是“抓嫖的比嫖娼的更龌龊”。几个哥们起初比较满意,可是不多久有个刺儿头说:不对,你凭什么说嫖娼龌龊?于是乎,大家在QQ群里群情激奋,七嘴八舌说我出语欠妥,应予纠正。为了让论点站住脚,几个破哥们八仙过海到处找论据,不多久就把我打趴下了。其实,用不着他们那么辛苦,我在网上发过那篇博文之后很快就发现不大对劲了:平日里对于别人常用的“妓女”,我在写文章时总是小心翼翼用“性工作者”代之,这会儿我咋就说嫖娼龌龊——尤其是面对成千上万位居社会最底层,背井离乡四处奔波艰辛刨食,人生正处青壮年,某方面甚是饥渴的那些男性同胞,我如此道德家一般牛逼烘烘是不是缺了人性?这个人群,在官方话语里有个冷冰冰的称号——外来务工人员,偶尔还会被叫作“治安高危人群”。“食色性也”。吃喝是为了个体生命延续,男欢女爱是为了种族延续。任何一个真正关注民生的社会,都应该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满足每一个适龄公民“色”的欲求,因为这是上苍赋予人的基本欲求。可是,我们这个国度,给那些外来务工人员设置了重重壁垒,需要他们为经济建设提供廉价的劳动,却不能允许他们携家带口。他们必须像苦修僧一样,除了挣钱,什么都别想——领导们口口声声创建的和谐社会,在成千上万的“外来务工人员”那里如何落实?他们当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熬不住欲火的,不惜拿出自己的血汗钱去买个春,一不小心还会被拿进局子里,挨打挨罚什么的,牙打掉了只能往肚子里咽。当然,还有更胆大的,铤而走险去祸害良家女子,弄不好出了人命的都时有发生。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改革来改革去,至今不能对这个阶层的公民多一些人性化的高抬贵手?那么多高官犯事,基本找不到谁不是二奶三奶四奶——他们靠民脂民膏偎红倚翠,夜夜笙歌,什么时候考虑过那些底层苦哈哈的草民——不对,逢年过节,他们多半都会有模有样地开着车,带着记者去“送温暖”来着。嫖娼,究竟有多龌龊?当然,那些夫妻恩爱,家庭和和美美的人,在这方面有过多的想法另当别论。“嫖娼”“妓女”“嫖客”这些被严重妖魔化的词甚至都不应该出现。不是吗?一个拥有资源,一个试图购买资源,你情我愿,有多少好指责的呢?多少青史留名者,都曾经涉足买春场所,而且有些还留下了千古传诵的佳话。唐诗人白居易,应该是重量级“嫖客”,有人粗略统计,其诗文里涉及的卖春者,就有樊素、小玉、小蛮、阿软等十多个;李白一生四处漂泊,《全唐诗》中收进的李白作品,写妓女的达三十首,其情感之浓烈,让人叹为观止;杜牧喜逛妓院,在家邀请文友聚会也要找色艺双绝的妓女作陪,为官扬州,其人足迹踏遍青楼,宿醉不归……今人常以吟诵唐诗宋词为雅事,几人知晓阳春白雪的“忆秦娥”“念奴娇”,都源于诗人追忆“秦娥”和“奴娇”这两个青楼女子。至于现代名震天下的大雅之士胡适之、陈独秀、徐志摩人等,在成为让人仰止的泰斗的同时,也没少在青楼里留下自己的故事。这些极爱自己羽毛的人间极品,都可以去“龌龊”,足见那种“龌龊”实在没啥玩意。眼下媒体时不时出现“抓嫖”“嫖客”“妓女”之类的词儿,实在是没有文化的结果——就像与“文革”相伴的“新华”“胜利”“卫东”之类的词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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