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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终生负疚的男人:我选择背对故乡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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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9 18:4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让我终生负疚的男人:我选择背对故乡的方向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安顿

    我选择了背对故乡的方向
    伊秀,女,蒙古族,初中毕业。生于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某村,21岁前,在家乡上学、务农,曾当过小学代课教师。离开家乡后到呼和浩特市打工,做过酒楼服务员、酒店中餐厅领班,商场我选择了背对故乡的方向伊秀,女,蒙古族,初中毕业。生于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某村,21岁前,在家乡上学、务农,曾当过小学代课教师。离开家乡后到呼和浩特市打工,做过酒楼服务员、酒店中餐厅领班,商场服装导购,其间业余学习美容美发和香熏治疗以及中医。2007年远嫁新西兰。
  有翅膀的鸟儿总要飞翔,我知道我越飞越远我特别自卑,你信吗?因为我是生在农村的,真正的农村,一个小村子,全家都靠干农活养活自己,要是不到呼市,我也许现在也在种地呢。
  我家兄弟姐妹六个人,我是倒数第二个,下面是个妹妹,上面四个哥哥。你知道内蒙古有多大吗?好多地方,可能你都没听说过。我家那个地方,大的地名叫兴安盟科右前旗,我家呢,住在一个小村子里,很偏远。那儿有很多老人,一辈子都没走出来过,根本想象不出城市是什么样子,在他们心里,呼市就像天堂一样远得够不着。
  我喜欢学习,虽然我文化水平不高,但是,我想我只要有条件,一定不会比城里的孩子差。你说,人是不是有命运的?要是我生在北京,在北京上学,像北京的女孩子们一样能在很小的时候就接触最新鲜的事物,能有机会看很多书、得到很多信息,那,我可能也上大学了,大学毕业找一个好工作,穿着好看的套装,跟着老板去谈生意,一个月挣很多钱,租一套大一点的房子,还能跟自己喜欢的男孩子在一起。我没有这些,不就是因为我生在了一个偏远的小村子里吗?我觉得这就是命运的不公平,但是,谁也没办法,命运是不能选择的,对吧?就比如你,你要是生在我家那个地方,凭你怎么努力,也不会有今天吧?所以,就是命运,没有别的解释。
  初中毕业之后,我到过一次呼市,那时候,我就下定决心,不管用什么方法,一定要到大城市来,呼市就是我的目标。
  别看我就是初中文化,在我们那儿,已经是有学问的人了。我能当小学校的代课老师就是证明。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认识了我初恋的男朋友,他也是小学老师。我们其实早就认识,他比我大两岁,原来也在一个学校上学。他家也是祖祖辈辈在农村的,跟我家一样。他喜欢我,从第一天到小学校报到,我就隐隐约约地看出来了。
  在我21岁的时候,有一个从家乡出来到呼市的人回老家找女孩子出来到他开的酒楼做服务员。很多女孩子都特别愿意来,一个月给300块钱,管吃饭,不管住宿,几个人合伙租房子,要分摊房费。我跟我男朋友说,我想去,当酒楼服务员也不是我的理想,但是,能到呼市,就靠近我的理想了。我跟他说,我想一边打工一边挣钱去学习,学好了,再换工作。
  他什么也不说,真的,什么也不说,就是叹气。他说本来想的是跟我结婚,两个人好好组织一个家庭,从没想过我会离开我们的家乡。我说他太不了解我了,那样的生活我怎么可能满足呢?我凭什么就应该是一个一辈子不离开农村的小学教员的老婆呢?我没有文化,没有见识,怎么教育我们的孩子?难道我们的孩子也要去重复我们祖祖辈辈的命运吗?我这么激烈,他哑口无言。最后,他问我,那,你会离开我吗?等你实现理想了,我还是一个农村的小学教师,你还会嫁给我吗?我知道我当时并不坚定,其中也有哄骗他的成分,可是我怎么说呢?我还是说我不会离开他。实际上,我自己心里明白,那不是真的,不一定是真的。
  我终于要到呼市了。走之前,他来找我,给了我一个信封,里面是2000块钱,是他全部的积蓄。他说,你去吧,只要你觉得好。这个地方太小了,容不下你的理想。别太委屈了自己,这些钱,你留着贴补生活。大城市跟这儿不一样,什么事情都要花钱的。觉得不好,就回来。我有机会,就去看你。
  我说什么也不要,我不要,他说什么也不走。最后,我还是拿着了,我说就算是我欠他的,等我有了收入,一定还给他。他摇头说不用,他不需要钱,除了给我买书、买礼物、准备结婚,他没有什么开销。
  我是哭着走的。并不是因为我感动,而是因为我知道,我这一走,可能我们俩就要变成陌路人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知道他是真心喜欢我的,不然他不会这么做。
  刚到呼市的时候,确实不容易,每天都特别累。晚上收工很晚,还要收拾店,从来没在夜里1点之前下过班。第二天9点上班,先开会,然后整理每张桌子,我们叫“摆台”,中午11点开始营业,到下午两点才闲下来,然后又是摆台,5点,又开始营业。每天都是这样。我本来想能找个学校上个晚上的培训班,根本就没有时间。
  这么做了不到半年,我离开了。我可能属于心灵手巧的人,我遇见了一个在酒店工作的人,男人,对我不怀好意,但是,他帮助我了,把我调到了酒店的中餐厅做服务员,然后是领班,工资也翻了一倍,也不用租房子了,就住在酒店的员工宿舍。我开始上学了,学打字、电脑,还学英语,当然,都是那种补习学校。
  他第一次来看我,我已经在酒店上班了。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这个人真的很不好,他来找我,我觉得特别没面子。我不想承认这个人是我的男朋友,别人问我,我说是老同学。我觉得他很土,真的,从上到下,都是土的。带着他在呼市的街上走,我都不明白,怎么会喜欢这么一个人呢?他怎么成为我的初恋男朋友的呢?惟一的解释就是环境,我们那个环境,就决定了我只能遇见这样一个男人。
  我帮他找了一个单位的招待所住了一天,非常便宜。他还是说话不多,问问我的生活和工作,鼓励我好好学习。除此之外,就是看着我,用那么一种特别伤感的眼神看着我。我问他看见什么了,他说没什么,看见我越变越好看。我说那你应该高兴啊,他说是很高兴,替我高兴。那些一起出来的女孩子,就数我最好,不仅找到了好工作,还有机会上学,那些女孩子,有的因为不能吃苦回老家了,有的“学坏了”。
  说完了,还是那么看着我。我受不了他的眼神,想走,他一把拉住我,问我,你还会回来吗?我真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我想我不会的,只要能养活自己,我就不会回去。但是,我不敢跟他说。说假话吧,我也知道,已经不能哄骗他了,我的变化,他什么都看见了,还有我对待他的态度。我只有不说话。他放开我,坐在床边上,还是什么也不说。
  第二天,他要回去了,我去送他。我拿着他给我的那个信封,里面是原封不动的2000块钱。我说我不需要了,说好了要还给他的。他死活不要,说那是送给我的礼物,我就要过生日了。他问我能不能给他一张我的照片,我推辞说没有,来了呼市之后没照过照片,他就不坚持了,说没关系,他不用照片也能记得我的样子。他就这么走了。我其实也很难受。想起在家乡的时候,他对我很好,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他启发了我,让我总是有欲望要认识外面的世界。现在,我认识了,而且,我也在这个世界里了,他却距离我越来越远了。
  这样,又过了一段时间,我认识了在酒店包房的一个客人,他当时正在把一个香港的服装品牌引进到呼市,他知道我会说一点英语,业余学过财务,就问我愿意不愿意到他的公司去工作,在最大的一个专柜做导购领班。我答应了。我想这又是一个进步,我不用再端盘子、倒茶水了。
  那时候,我有了一点点积蓄,我想去学一个有技术的专业,然后可以离开这种服务行业,做更稳定的工作。最终,我选择了去学美容美发,一方面是因为比较容易学,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觉得总是给别人打工到底是不行的,早晚还是要做自己的事情,哪怕就是一个只能放两张椅子的店铺,到底是自己的。我就想有朝一日能开一个小的美容院,代理一种物美价廉的化妆品,靠一门手艺来养活自己。然后,哥哥们的孩子大一点,让他们也到呼市来学习、见世面。我觉得这也是我跟城里人的不同,我有责任感,对家庭的责任感,我想我的家庭可以从我开始改头换面了。
  你不是我的归宿,故乡也不是我向着这个方向努力,特别有动力。
  我最后一次见他,在2003年春天。也是他到呼市。他说是来给学校买一些教学用具和参考书,其实,我知道,他是来跟我告别的。上一次他回去之后,我们之间的联系就更少了,我几乎不给他回信。他给我打过电话,我也只是三言两语。
  他来了,我还是让他住在老地方。那天晚上,我跟他说,第二天我要上早班,不能送他了。他默默地坐着。然后,拿出一个傻瓜照相机,他说,这个相机是为你买的,送给你吧。我留着,也没什么用处。你别嫌落后。就在他说这话的时候,我忽然有一种新仇旧恨涌上心头的感觉,我想起来好多事情,当年我们在老家怎么一起研究课本,虽然就是一个小学二年级的课本,我们怎么一起进城,他怎么给我买书,我坐在破旧的教室里,他给我念琼瑶小说,他给我买那种厚厚的羊毛围巾,冬天特别冷的时候,他把手在火炉上烤热了,双手捂住我的耳朵让我暖和……一下子全想起来了。而且,我还想到了我们曾经有一个晚上在一起,差一点就那样了,要是真的那样了,可能我已经是他老婆了,但是,当时他放弃了,说要等到我嫁给他,不想让我后悔。结果,他这一放弃,就成了一辈子的放弃。
  那天,我哭了。我想起他把全部的积蓄交给我,让我好好学习、好好长见识,他送我走上了这条路,可惜这条路是一条让我离开他的路啊。如果当初他霸占我,就是不让我走,我可能就真的没有今天了。
  我还是拿出了那2000块钱,那个信封都快烂掉了。我说我有钱了,至少比过去出来一无所有的时候有钱了。他还是不要。他说他没有给过我什么帮助,这个就算是一点心意吧,当初,他也觉得不能给我任何帮助,惟一能做的就是在我想离开家乡的时候,鼓励我,不拖累我。他说像我这样向往天空的小鸟,不应该被一个他这么平庸的男人剪断翅膀。
  我感动,是真的,我负疚,也是真的。但是,我也真的无可奈何,我们的世界已经不一样了,过去的好,只能是美好的回忆。
  他走了。留下了傻瓜相机和钱,没留下一句埋怨的话。
  其实能留在呼市我已经很满足了,那时候我的愿望就是能有一个自己的小产业、一笔存款、能当一个大本营,把家里的兄弟姐妹们和他们的孩子陆续“转移”出来,让他们逐步城市化。我根本没想过,有一天我能出国,能嫁给一个跟咱们完全不一样的老外,2003年到现在,这四年我跟你没有联系,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现在你看见的我,不是穷乡僻壤没有见识的小丫头,也不是呼市百货商场里的服装导购,我现在是一个新西兰农场主的太太,我已经移民了。我不是想炫耀我的生活有多好,嫁给老外也不是说有多光荣,我只是想说,人生也是水涨船高,我在我自己的道路上,一直在坚持往高处走。这个过程中,支持我的就是我的理想,也许每个这样坚持的人,在别人眼里都会显得很薄情。
  我在呼市当导购的时候还遇到过一个人,喜欢我,是本地人。那时候我正在学美容美发和香熏治疗,我手里有了一点儿钱,只要在坚持一段时间,找个好地方,开个小美容店不成问题了。只是我在呼市本地没有朋友,没人帮助我,我不知道怎么才能找到地段又好、租金又便宜的地方。
  我跟他聊这个。他滔滔不绝地自我介绍起来。他在一个国营的奶制品公司开货车,他家就在附近不远,有楼房,他父母都是机关干部,他舅舅是那个副总经理……他说,不就是开美容店吗,那还不容易,我帮你找地方、找投资。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说大话,反正我看不惯他那种劲头。当时我心里想,如果你真像你说的那么厉害,还至于到商场来找我这么一个卖服装的?
  我很势力,是吧?确实是这样的。城市生活教会了我这一点。我要做的事情很多,要学的东西也很多,我需要结交的人是能给我这个外来打工妹提供帮助的人,我没拒绝他,你知道,像我这样的人,以后还想做生意,还想在这个城市长久地生存下去,不能得罪人,更不能得罪本地人。
  他特别积极,给我介绍了一个老中医,免费教我按摩和推拿。他跟人家说,这是我朋友,就交给您了。这老中医是他舅舅的好朋友,老中医的儿子也在他舅舅的公司,也属于有求于他的。从此这位老中医成了我的师傅,我跟着他不仅学会了按摩和推拿,他还教给我一些对付简单病症的用药方法。
  他给我介绍了师傅,送我去学了手艺,我也不能不经常陪陪他。对这个人,从最初我就没有那种恋爱的感觉。也许在很多外来的打工妹看来,找到他就是找到了后半生的依靠,可对我来说,我不这样认为,我想我还年轻,以后一定能遇到比他更优秀的人,更能帮助我的人。我不知道这个人在哪儿,但是我知道一定会有这样的人。所以我和这个人并不是恋爱关系。从最初我就不希望向这个方向上发展。
  我和这个人之间任何可能在恋人之间发生的事都没有,我们是好朋友,离开呼市的时候,他跟我和我老公一起吃了一顿饭,他做的,就是在他家,他的未婚妻也来了。
  我觉得我是一个运气很好的人,到现在为止,我遇到的、喜欢过我的男人都是好人,至少是懂道理的人,因为懂道理,他们会尊重我的选择,也不会难为我,让我难过的就是他们常常会为难自己。
  “坏女人”开拓了你想也不敢想的生活年,我过生日,我给自己买了一样礼物,一台电脑。在互联网发达了这么多年之后,我终于有了一台自己的电脑。这也是因为我这个男朋友,他在此之前帮我租下了一间楼房,他的朋友闲置的房子,每个月的租金只要150块钱,要求就是我给他看着家。他总能有这样的门路,而享受这些门路带来的好处的人就是我。
  我的丈夫和我就是在网络中相识的。我不是学过中医吗?有了电脑之后,不上班、不上学的时候,我就在家里上网。最初学会用网络的人都有一段时间会热衷于聊天。我那时候经常去的就是一家网站的聊天室。就是在那儿,我遇见了我丈夫。连续好几天,他都在发布同一条信息,寻找一种能缓解颈椎病的中药活络油。
  我丈夫学过中文,在北京生活过两年,他家在新西兰,是我们说的那种农民,有一个很大的农场,他和他父母一起经营。他喜欢中国文化,特别是中医药理论,很让他着迷。他找这种东西是为了他的老师,老师有严重的颈椎病,又不愿意开刀,他想用中药帮助老师缓解。在中国,他见过那种成药,但是不记得是什么名字和成分了,迫切地想找到。我当时也是因为觉得好玩儿,就说我的师傅是老中医,可以帮他问问,他千恩万谢地给我留下了联系方式,说他24小时都会挂着MSN等我。
  我们经常在MSN上说话,他问什么,我能回答的就回答,不能回答的就记下来,问了师傅之后再告诉他。这样过了几个星期,有一天,他说,你没发现吗?咱们每天都在说话,可是咱们互相了解的还很少啊。我这才意识到,我在跟一个外国人说话,每天都说,这已经成为我们的生活的一部分了。
  有一天,我的心情特别不好。因为我工作的那家香港服装公司要撤走了,老板问我,如果愿意留下来,那就要到大连去工作,如果不去,那么多给我半年的工资,就算两清了。我知道对我来说这是非常好的待遇了,因为我在这家公司是特别勤快的员工,而且有很好的销售业绩,如果不是这样,人家也不会留我。但我不想去大连,我不想离开呼市,因为日后我还是要在呼市发展。那天我拿到了半年的工资,失业了。
  打开MSN,他在呢。我上来就跟他说,我失业了。他发过来一个笑脸,说你要是愿意我可以养活你。我不说话,他发来一个问号。我也发回去一个。还是他先说了。他说,他想安排时间来中国。我问他来干什么,他说,来看看你。我说你不是已经看过我的照片了吗?他说仅仅看照片是不够的,没有人因为看了照片就会决定结婚,再说,那要不是你的照片,是你找了一个美女的照片骗我怎么办呢?到这时候,什么都不可能不明白了。
  我觉得这是一个机会,真的,我从心里这样觉得。以前,觉得离开老家就是成功,来了呼市觉得有了自己的美容院就是成功,现在,我在一刹那间看到了我的另一种前途,那就是也许我还可以飞得更高,飞到以前从来没想过的、另一个天边外!
  我问他,你是说,你要看看我,是不是那个值得你结婚的人吗?他说,不用看也知道你是,但我还是想看看。
  半个月之后,他到了呼市。
  以前,在网上,我们互相给对方看过自己的照片,后来两个人越来越熟悉了,也用过视频,到真正见面的时候,我们已经不陌生了。但我还是感觉有些恍惚,从他说了他要来到他真的来了,我都在想,这是真的吗?我总是不能相信,这就是我,一个21岁之前还从没见过城市的样子的农村丫头的真实经历吗?
  退回到当年在家乡的时候,我根本想都不敢想这些,而且,也想不出来,因为根本不知道世界上还会有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事。人的想象力也是和眼界有关的吧?没有那种见识,你让这个人怎么去想象不符合他的见识的一切?我觉得我这八年就像一个吹泡泡糖的孩子,一开始只能吹一个小泡泡挂在嘴上,慢慢的泡泡越吹越大,最后,一个那么大的泡泡吹起来,把我的脸都盖上了……就是这样的一种感觉。
  他来了之后住在我家,别误会,我们俩没有比朋友更深的关系,至少他刚来的时候是这样。我给他讲过我的家乡,我奶奶那辈有个人,很年轻的时候跟一个外来的人有了那种事儿,后来那人走了,她怀孕了,她只能自杀。所以我从小受的教育还是女孩子不到结婚的时候不能失去贞节。我问他,你觉得我们封建落后吗?他说不觉得,挺好的,保守的人容易活得幸福。我们来对很多事情的讨论都是这种方式。
  我带着他认识了我妹妹、我师傅,还有那个喜欢我、帮助过我的人,带他看了我曾经当导购的商场、学手艺的夜校,我们去酒楼吃饭,我告诉他我曾经特别会“摆台”,我还带他去看过那种特别便宜的招待所,给他讲我怎么告别了这辈子第一个爱上我的男人……有好多教女人怎么做女人的书和杂志,都说女人不能对自己真正要嫁的那个男人交心,不能把自己的过去全部告诉他,我不觉得这样是对的,我觉得他必须了解我,我想让他知道,他是我的一个新的理想的起点。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从心里明白了,反正我什么都没隐瞒。
  我和他彼此了解的过程没有什么特别的,我很想说的是我的家乡因为这件事产生了轰动。我在老家成了一个妖精。关于我的传说有好几种版本,有人说我在呼市根本就不是做正经职业的,我每天白天睡觉晚上上班,专门伺候有钱人和外国人,要不怎么能找到这个人结婚?
  有人说我学了英语之后专门上外国人多的地方去,大饭店呀、大酒楼呀,哪个外国人能看上我带我出国,我就跟人家睡觉。还有一些见多识广的人,说不对,她是把自己的照片贴在专门给外国人看的一张网上,各种姿势的照片,穿衣服的、不穿衣服的,都贴上,洋鬼子看了觉得好了就给她打电话……这些版本到处传播,结果大家一致认为,这个丫头变坏了,这个洋鬼子肯定和她长不了,等着被人甩吧!
  我是坏女人吗?直到我离开老家的时候,我想我们村的人还是会这样认为,因为我没有按照他们的设想和他们所了解的方式生活,我离开了他们有判断能力的那个范围,超出了他们的眼界,所以,他们糊涂了,而我又把自己交给了一个异族男人,还要跟着他到一个他们完全不能想象的、遥远的地方,他们会认定这种女人是离经叛道的,更何况,还有我的初恋男朋友在那里,他们每天看着这么一个给他们的孩子们传授知识的老实人、好人、圣人,能不恨我吗?我想没关系的,他们日后就会理解,当他们的女儿、儿子们也开始走上我这样一条背对故乡的道路,越走越远,比我走的还远的时候,他们就会明白的。
  这些年,我也看过一些书,我发现所有有梦想、对自己的生活永远有期待、永远敢于给自己提要求的人,在大多数人眼里都是有问题的,不是说他们有毛病就是说他们不规矩,但往往也是这些人,开拓了无数种平常人想都不敢想的生活方式,他们才是勇敢的。
  我就这样鼓励我自己。
  采访手记:送我走上离开你的路伊秀第一次给我写信是在2001年。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她的固执,她说她不太会写信,只想跟我“有话说在当面”,要不“就算了”,一个人的心情,每时每刻都会不同,相同的一件事,写来写去,信还在路上走的时候,心情已经全变了,而且,写下一封信的时候,差不多就忘记了上一封信是怎么写的,一件事就越说越说不清楚。所以,她坚持等着我,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我能去呼和浩特,她就愿意跟我说她的“故事”。两年当中,伊秀坚持不透露关于她自己的事情,只是在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时候,才写一封简短的信通知我,再加上一句话:“我还是想等着你来了,再跟你说。”
  这一等就是两年。
  所以,当2003年9月我在呼和浩特市维多利商场的地下一层把她等来时,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终于等到了,真棒!”我也觉得她真棒。然后我想到:要是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到内蒙古,是不是我就永远没有机会了解她呢?遇见一个人,多么简单,多么难!
  当年的伊秀不符合我想象中蒙族女孩子的样子,看上去,她瘦瘦小小的,更像是来自南方的纤弱女孩。她说的是标准普通话,从言语之中,听不出她来自什么地方。她的衣着也是时髦的,紧紧包住小腿的软皮靴和只盖住很短一截大腿的羊皮短裙,黑色羊绒背心,黑色丝袜,长长的头发也用一个黑色的丝绒发圈绑住,黑色的皮包,手表的皮带是黑色的,表盘也是黑色的,加上一双乌黑的眼睛,全身上下没有别的色彩。我们周围是来来往往逛商场的人,在众多把自己打扮得色彩鲜艳的女人中,伊秀显得非常与众不同。
  “咱们就在这儿?”她个子比我高,说话间拍着我的肩膀,很亲切的样子。
  “你说吧。去我住的地方也可以。”
  她想了一下,说:“你在这里等我,我去去就来,然后去你的房间。”不等我说话,她向旁边的超市走去。等她回来的时候,手中多了一个袋子,里面装着各种颜色的饮料:“咱们一边喝水一边聊天,内蒙比较干燥,要多喝水。”
  走进我的房间,伊秀不经意中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经过一面大镜子的时候停下来,端详了一下镜子中的自己,然后抬起手来摸着脸上一个小小的、正在“生长”的粉刺,小声自言自语:“又一个。”
  房间太小了,我只好坐在床沿上,她坐在沙发里,在我的对面。我至今还记得她开门见山说的话:“我一直这么想,要是你有机会来内蒙,咱们就见面说话,要是你一辈子都不来,我就什么也不告诉你。我没法给你写信,我试过,把我的经历完整地写出来,但是不行。每次坐在灯底下,开了一个头,就不知道该怎么往下写了,下次再开一个头,跟上一次开的头也不一样了。但是我特别想说,而且,我就是想利用你,让你把我的事情写出来,到时候我会买一大堆书,分发给了解我的人,让他们理解我。我觉得我周围的人,特别是了解我过去的人,其实都不理解我。在我老家的人看来,我就是一个忘恩负义的坏女人,我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你要是觉得被我这么一个人利用是不好的,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伊秀熟练地打开一大桶橙汁,倒了满满的一杯,放在我床头的小茶几上,然后,有点挑衅似的看着我。
  “我还不知道你要怎么利用我呢,暂时没后悔。再说,谁说过一定要写出来,还写在书里?我都不知道你要给我讲什么呢。写了两年多信,你一个字都不告诉我,你真行。”我也像她一样“挑衅”地看着她。但是,那一瞬间,我觉得眼前的女孩子真是幸运啊,不管她有什么样的经历,她至少还拥有最好的、用什么也不能换来的青春,这不是随时开始新的人生的最大资本吗?
  那次采访,她一直在说她的初恋男朋友,她的眼神里有好多次充满了愧疚、困惑和委屈。
  她让我想起早年看过的一部电影——《蒂芬妮的早餐》。那个美丽的霍丽从乡下来到纽约,从说话的口音开始改起,把自己训练成城里人,最终要在这里生根。有一天,一个老实巴交的男人出现在公寓门外,忧伤地凝视着她,一看就是大半天。这是一名安分守己的兽医,他爱她,曾经收留她和她可怜的弟弟,她曾经为了报答他而与他成婚。
  他想带她回到乡下,日子不会太奢侈,但也一定能安逸。但她最终还是把他送到车站,让他一个人回老家。她哭了,当他叫着她原来那个土里土气的名字“雷美”时,她哭着,用标准的、纽约优雅女子的腔调告诉他:我知道你爱过我,至今还爱我,但我已经不是那个雷美了,再也不是了……是啊,眼前这个时髦的霍丽怎么可能重新变成照片上那个扎着两条辫子的雷美呢?怎么可能呢?于是,他接受了现实,黯然离去。
  我把这个故事讲给伊秀听,听完了,她很久不说一句话,只是大口地喝橙汁。
  这样过了不知多长时间,她才一边想着一边慢慢说:“我也不知道我错在哪里了。老家的人都说我错了,说我辜负了一个爱我的人,其实我并不觉得我错了。我把妹妹带到了呼市,现在,她在一家美容院学习做美容师。我们会有自己的店,我们能在这个城市里靠自己的劳动生活下去,扎下根去,改变命运,这有什么错呢?人和人的理想是不一样的,我做我喜欢做、想做的事情,有什么不对吗?所以,自我安慰的时候,我就想,有错的不是我,是这个环境。当年在我老家的那个环境里,我遇见了这个人,难道也是我的错吗?”
  那天,我们最后的交谈全都集中在环境和选择这个话题上。的确如伊秀所说,谁能保证环境永远不发生变化?环境改变了,人的心呢?也许,变化了的只是心的方向吧。
  四年过去了,我怎么也没想到,我和伊秀会有机会在北京喝咖啡,而这时的她已经为人妻。她从北京经过,要去她远在新西兰的新家。
  这次的伊秀看上去和四年前完全不同。如果说那时候她穿着时髦的、小一号的黑衣服整个人都显得紧巴巴,那么这一次她看起来是一个彻底放松的、自信的女人,她穿宽松的麻布连衣裙和一双草编的拖鞋,她背着柔软的、手工缝制的皮包,戴宽宽的、没有花纹的银镯子……坐在靠窗的沙发里,她不再像当年那样时时刻刻注意挺直了脊背、夹紧了双腿,她甚至会斜倚着扶手,把一只脱掉鞋子的脚放在沙发上……“我变了吗?”伊秀这样问我,她明明知道,她变了。她关心的是,她变成了什么。
  “变了。”我说,我一时想不出她变成了什么。
  “和你第一次见到我相比,我变了多少?”
  “上一次,你是一个穿着小洋装到处寻找机会随时严阵以待的小女子,现在你是个舒适自信的大女人,那时候你还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应该是什么样,现在你自己觉得已经找对地方了……”
  能坦诚相待的女人之间会有默契,也会能彼此洞悉对方的心。四年前,我和伊秀就是这样,四年后,这种默契仍然能穿越时光。
  伊秀离开我的时候,我坚持让她先走,我站在小咖啡馆门外看着她撩起略带慵懒的大步子往马路边上走。她回头看我,站住了,我们彼此走向对方,她比我走得快。
  “怎么了?”她问。
  “没什么,看你走路的样子,想象你说的那张背对老家的照片。”我说。不是我最想说的话。
  阳光明媚,伊秀的眼睛里渐渐地有了眼泪。她比我个子高,伸出长胳膊来拥抱我,给了我一种被覆盖的感觉,一双胳膊也硬硬的。
  我还是站着,看她的背影。这次她没回头,大步走远。我想起当年我写她的初恋用过的标题,送我走上离开你的路。此刻,我在送她,之前,是她的恋人和故乡。她刚刚走回来的时候,我原本想告诉她,她没变,虽说她已经穿上了那么松松垮垮的衣服学会了软塌塌地坐着喝咖啡,可她真的没变,那脚步这样告诉我。那还是一种总在追寻什么的人一贯会有的步伐,有点儿急匆匆,也少不了磕磕绊绊。但没关系,她会调整,调整到让自己的最舒适的状态,她还需要时间,她还会有新的梦想,因此她不会停下来,这个过程中一切的人和一切的事都是必经的,也都是过渡……
    如果有机会写信,我会把我的这些想法告诉她,只是不知道那时候她会在她人生的哪一个驿站短暂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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