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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大的贪官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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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3 23: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最大的贪官是谁?

作者:九州欢乐


  杨连宁:中国最大的贪官是谁?

   
    我若说是皇帝,你必定倍感讶异:从朱元璋到毛泽东,你感觉皇帝最恨贪官;围观的老百姓连续两千年点赞英明皇帝惩办贪官的历史喜剧,早已潜移默化出“吾皇圣明,臣罪当诛”的爱憎分明情结了——岂有此理!你凭什么敢说皇帝与贪官是一伙儿的,甚至是贪官的总头目?
    稍安勿躁,你且听我解释:你承不承认贪腐的定义是当官发财、以权谋私?你不得不承认吧?没错,这8个字足以界定贪官的本质。那么,你承不承认皇帝作为最大的官,全都发了最大的财,也都利用最大的权,谋取了最大的私呢?
    有点乱,你得捋一捋:朱元璋不是推崇“天下为公”,毛主席不是题写了“为人民服务”吗?没错,但说归说,做归做。你知道诛杀贪官最无情的朱元璋,因其创始私设的“内库”是国库之外最大的小金库,而被誉为“明朝最大的贪污犯”;也知道毛主席他老人家生前是中国首富,中南海第一会计室到国库报销如探囊取物。
    毛老人家生前铁腕肃贪不留情,狠斗了全国干部群众的私字一闪念,“使天下人不得自私,不得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大公”(黄宗羲语)之后,早已超越了“工资基本不用、老婆基本不动,消费全靠进贡,报销全部费用”的一般贪官层次。
    毛生前月工资才600元,却能榜登中国首富,就是他发动文革停发了全国(包括郭、鲁、茅、巴)所有稿费与所有资本定息之后,自己坐拥了远超6百万元稿酬。等到破四旧的红卫兵挖地三尺又收缴了全民浮财之后,一花独放百花残,一人独富万民穷的财富格局,是不是“当惊世界殊”?
    其实你也知道,全球哪个首富,也达不到毛老人家无须数钱甚至不必摸钱的层次——行宫不及72处,女服务员却不止72人;荔枝有专机快递,吃剩的芒果,则被全民当成神品供奉——这个奢靡档次,哪个富豪于今敢比?
    但奢靡≠贪腐,当官发财、以权谋私才是贪腐的准确定义。无论是朱元璋,还是毛泽东,当最大的官=发最大的财,他们都是权力转化为资本的最高典范;也都是各级官员学习“工资基本不用,老婆基本不动;消费全靠进贡,报销全部费用”的最好榜样。
    如此看来,你不得不承认皇帝与贪官是一伙儿的,是贪官的总头目,也是最大的贪官,对不?其实你懂的,尽管“天下为公”“为人民服务”的口号挂在嘴上,但任何王朝政治的本质,都是姓私不姓公,是家天下——譬如毛主席发动文革,就是用夫妻店专了一党专政的政;他老人家挑选接班人,换来换去,“肥水不落外人田”,终归还是要老婆孩子接班的。
    问题来了:皇帝为什么能够步入“万物皆备于我”“举天下以奉一人”的合法贪污层次?为何能“以我之大私为天下大公”?因为中国的产权制度一直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权力私有历来以财产公有为后盾——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宫廷历来实行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供给制。
    皇帝之所以用不着藏着掖着的左一笔右一笔地贪污,是因为天下是他老人家的私产——资源财富的全盘国有,必然导致臣民全变奴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你看,中国人不是比洛克更早发现了“财产公有必然导致权力私有”的法则吗?
    由此可见,皇帝之所以领军当官发财、以权谋私的最高层次,正是由于坚持了“一大二公”,坚持了政经一体,坚持了一元化权力,坚持了集权垄断+特权独占。试想,在集权+特权既是配置社会全部资源的总枢纽+总开关,又是调动社会全部财富的驱动主轴+第一杠杆,也即有权就有一切的历史惯性之下,皇帝与贪官怎能不沆瀣一气地穿一条裤子呢?
    也由此可见,坚持公有制不动摇,其实就是坚持集权+特权不动摇,坚持国库姓私不姓公不动摇,坚持报销花费“不受限,不问责”,坚持享用国库=享用自家保险柜;说到底,也就是坚持当官发财、公权私用不动摇,不是吗?
    话说至此,你的困惑仍在:难道皇帝并不真恨贪官?难道皇帝大力肃贪是做假?NO!NO!NO!皇帝的确痛恨贪官,肃贪也的确毫不留情,犹如你痛恨保姆偷窃,辞退手脚不干净的钟点工也毫不留情一样。家国一理也一体,国家不容贪渎成风,是因为贪官作为“败家玩意儿”能决定“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陈云语)。
    为什么?因为官吏是皇上治理家天下的打工雇员,是皇家的家仆奴婢,也是以权谋私的皇权的二级、三级乃至八级、九级加盟商与代理商。偷吃、瞒报、冒领、私分、设坎、寻租的事儿你不干,别人却天天在干;“臣罪当诛”,“吾皇”不能不“明察”,也就不能不痛恨贪官,不能不下狠手惩治!
    官员已有养尊处优的大宅豪车与奴仆伺候,本身是皇权用来收买人卖身投靠,作为治理家天下尽忠效命的犒劳。清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属于诚信履约的加盟商与代理商。但无奈“做人不老实,做事不踏实”是中国人的特质,也就导致法不制众,贪官总是多过清官。
    官吏为什么不愿循规蹈矩,总热衷于巧取豪夺?其实,因为雇主率先垂范,榜样立在那里——仆人对主人必然有样学样:皇帝能够以私充公,私事公办,官员也就能够以公携私,公事私办——在集权+特权的食物链上,你吃肥肉,我啃骨头;你做初一,我做十五——同一条食物链上分肥分赃用的是同一把刀,实行的都是“以权谋私,当官发财”的同一条法则。
    承认了皇帝是最大的贪官,你仍旧质疑我的答案:你坚称皇帝与贪官是合谋同伙,想告诉读者什么?你这一问,正中下怀,总算问到了正题,快要结束这篇文章了:
    此文的正解如下:中国两千年官治、官有、官享的集权+特权制度,早已使“中国的官僚体制变成了一个合法的、有组织的贪污集体”(费正清语)。驱动与保持这个集体贪污机制的基本法则,就是以权谋私,就是”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你敢说不是?
    韦伯认为这种“中国式政治资本主义”机制本质,就是“百业皆难富,唯有官发财”。其中区别,仅仅在于皇帝的当官发财是合法合规地贪污,是大道无形,大贪不污——皇帝安享纳税人的无限供养是不受限、不问责的;而各级官吏的偷吃、瞒报、冒领、私分、设坎、寻租的巧取豪夺,则因其代理人性质而被皇权设限、设规(如八条规定)并问责、追责——只是这种问责绝不允许来自纳税人,只能来自皇上;也即官员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
    主子为什么惩治仆从?家长为什么惩治家丁?因为官吏既是朝廷的心腹爪牙,又是朝廷的心腹大患——贪官撩拨民愤,贪腐成风所激起的民怨民变,会坏了治大国如烹小鲜的大局;因此,小不忍则乱大谋,肃贪下手不狠不行;也因此,反贪肃贪,历来是朝廷平抚民怨、维稳保权的要务!
    由此可见,贪腐与反贪用的,其实是同一把刀,同一把马桶刷子。肃贪为什么成了“守着粪坑打苍蝇”?反腐为什么成了一把越刷越脏的马桶刷子?因为集权+特权既是贪腐的利器,又是肃贪的工具,贪腐与反贪是在同一口酱缸里搅浑水的。
    这口酱缸就是人治(干部训政)制度。其核心构件,也即吏治(干部训政)制度的坚硬内核不是别的,就是集权+特权本身——这玩意儿你敲不碎也打不烂,除非扔掉不用。财产公开、媒体与公众监督、司法独立、分权制衡等真正的肃贪路径,这些法治取代人治的反腐利器,大多被抛置一边,没人敢拿起来用。
    西谚曰:鸭子从来不承认自己是鸭子,但它的叫声与走路的姿势,证明鸭子就是鸭子——打虎拍蝇,拍打出中国社会权大法小、官贵民贱的专制传统,也拍打出儒家文化内亲外疏,肥水不落外人田的特权独占、食利自肥的食物链,更拍打出一个以血亲、姻亲、朋党、密友为轴心的利益分肥法则。
    更拍打出中国两千年文明史上的那条主线——“百代皆行秦政制”。中国人始终坚守挖贪官、揪坏蛋的千古不变规则——老百姓满怀一心盼着比自己混得好的人倒霉遭殃的幸灾乐祸心愿,两千年来兵不厌诈,乐此不疲地围观“皇上圣明,臣罪当诛”的欢乐喜剧。
    本文的正解,你可以理解为一句劝世良言:人家官家内部主人惩戒仆人的喜剧,跟老百姓其实关系不大。一部被鲁迅看作老百姓坐不稳奴隶与坐稳了奴隶交替的专制主义吃人史,是不是也是一部各级官吏当奴才被惩处或逃避被惩处的绞肉机历史呢?
    当年陪同邓小平视察深圳的老干部,如今面对习总书记也直言不讳:“不改革谁都没好下场!”中国人一贯的只反贪官不反皇帝,是不是可以看做是只办贪官不改制度的另类版本呢?
    我们常说制度不好,好人也会做坏事,好制度也能防止坏人做坏事。也就是说,只办贪官不改制度是治标不治本的。难道习惯了历史死循环里打转转的中国人,真的喜欢养虎为患后再不断打虎,永做自娱自乐的看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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