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全球金融治理的牵头机构——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和巴塞尔委员会(BCBS)以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为目标,在资本、杠杆率、流动性、影子银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等领域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新的国际监管标准。在国际金融监管制度重建工作接近完成之际,金融稳定理事会认识到,对于资产管理业务,过去侧重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行为监管已不足以有效防范风险,需要高度重视资管产品的流动性错配、杠杆运作等带来的脆弱性及其对金融稳定的潜在影响,并加强相应的审慎监管措施。金融稳定理事会于2015年3月启动了关于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改革研究,将其作为危机后金融监管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于2017年1月12日正式发布《应对资产管理业务结构脆弱性的政策建议》(Policy Recommendations to Address Structural Vulnerabilities from Asset Management Activities),主要针对资管业务的流动性错配风险、杠杆风险和证券借贷业务风险提出了相关监管建议。 全球资管行业的潜在风险 过去10年中,全球资管业务规模迅速增长,从2005年的53.6万亿美元增加至2015年的76.7万亿美元,占全球金融体系总资产的40%。危机后,资管业务规模曾一度大幅下降,但随着主要经济体采取量化宽松政策,投资者在“负利率”环境中寻求高收益回报,大量资金又重新流回资管行业,目前全球资管规模已超过危机前的水平。金融稳定理事会指出,当前快速发展的全球资管业务面临着流动性错配、投资杠杆和证券借贷业务风险等结构性问题,相关脆弱性可能通过金融市场波动等渠道传导,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流动性错配风险 资管机构为追求高收益而不断增加对低流动性、低评级资产的配置。一旦金融市场承压,资管产品的变现能力可能骤然下降。为应对投资者的赎回压力,资管机构往往被迫出售流动性较好的资产,导致市场恐慌,进一步形成资产抛售的“羊群效应”,并可能引发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各类资管产品中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错配风险最为显著。 金融稳定理事会认为,资管机构当前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日常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性不足。未能将其他市场参与者行为和市场流动性等因素纳入监测分析和压力测试;对流动性风险的预判不够准确,往往低估资产变现的时间和难度;未合理安排所投资资产的期限结构,导致流动性管理效果不及预期。二是应对大规模、突发性赎回的临时性措施可能产生负面效应。如危机中一些资管机构采取了设定赎回上限或暂停赎回等临时性措施,未能有效阻止系统性风险的传染,还进一步加剧了金融市场动荡。三是信息披露和监管报送要求不够充分,影响了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对流动性风险的分析判断。 ✎杠杆风险 外部融资和衍生品交易是资管产品杠杆运作的两大渠道。从国际经验看,除对冲基金等资管产品外,多数资管产品在外部融资方面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指出,对冲基金是指具有不受外部融资和杠杆比例限制、投资者只能定期赎回、可投资复杂高风险资产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资管产品,并通常采用杠杆运作来提高收益水平。目前,我国部分不受外部融资和杠杆比例限制,配置较多低流动性、高风险资产的资管计划,实质上已经具有对冲基金的特征。高杠杆资管产品对资产价格高度敏感,在压力状态下抛售资产的行为容易引发资产价格急剧下跌,进而通过交易对手进一步传播风险。 金融稳定理事会指出,针对资管机构杠杆风险的监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乏统一的资管产品杠杆计量方法。目前,不少国家普遍采用了“总资产/净资产”指标,衡量资管产品通过外部融资形成的杠杆情况;另有部分国家研究制定了相关指标,用以衡量资管产品通过衍生品交易形成的杠杆情况,但相关计量方法存在较大差异。二是缺乏统一的资管产品杠杆控制标准。不同国家和地区不仅杠杆计量方法不统一,而且对同一类资管产品的杠杆限制标准也不一致,存在一定监管套利空间和风险隐患。三是金融机构报送的数据和信息不充分,影响了监管机构对资管业务杠杆风险的有效识别、分析和监测,无法及时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 ✎证券借贷业务风险 证券借贷(Securities Lending)是一种证券融资交易(Securities Financing Transactions, SFT)业务。证券融资交易是指通常要求提供现金或证券作为抵质押品的金融交易,包括回购、逆回购、证券借贷和保证金融资业务(如我国的股票交易融资业务)等。其中,证券借贷业务是指向交易对手借出证券、收到现金或证券质押物的证券融通活动,如我国银行间市场的债券借贷、股票市场的融券和转融券业务等。 此次危机反映出资管产品的证券借贷业务存在以下风险:一是现金质押品再投资的流动性转换、期限转换和杠杆风险。国际上超过一半的证券借贷业务以现金作为质押品。一些资管机构将通过证券借贷业务获取的现金质押品再用于购买资产支持证券等中长期资产,实际上已具有流动性转换、期限转换和杠杆风险等影子银行特征,并缺乏相应的资本和流动性等审慎监管要求,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危机期间,随着资产支持证券价格骤降,证券借贷交易的再投资业务蒙受巨额损失,导致合约到期时因无法返还现金质押品而发生违约,并将风险传导至交易对手和其他关联机构,产生了严重的系统性影响。二是证券借贷业务的顺周期风险。在市场流动性紧张时,随着折扣系数(haircut)的提高,资管产品面临一定的质押品追加要求,容易导致资产折价抛售,并进一步加剧市场流动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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